「0402鐵路事故」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之急難慰問金事宜
日期:2021-04-15 08:20:27
單位: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類別:校園訊息
依據教育部來函辦理,「0402鐵路事故」如同學父母或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失蹤達六個月以上、入獄服刑或非自願離職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2.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3.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未滿七日者,核給新臺幣五千元;住院達七日以上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4.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請洽軍服組(分機1215)協助辦理。
相關附件: 沒有附件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