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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鐵路事故」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之急難慰問金事宜

日期:2021-04-15 08:20:27

單位: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類別:校園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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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來函辦理,「0402鐵路事故」如同學父母或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失蹤達六個月以上、入獄服刑或非自願離職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2.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3.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未滿七日者,核給新臺幣五千元;住院達七日以上者,核給新臺幣一萬元。
4.死亡者,核給新臺幣二萬元。
請洽軍服組(分機1215)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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