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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試卷印製>申請流程暨相關注意事項

日期:2020-10-20 12:36:38

單位:教學組

類別:校園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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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試卷印製>申請流程暨相關注意事項

說明:
1.期中、期末考及畢業考試題卷請於考試前1週提出申請,台中校區課程會由教務處教學組審查印製,
  北港課程會由北港教務分組審查印製。
2.考量此時段試卷印量大及機器之負荷問題,請主授課教師準時至系統申請。
3.若未能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者,教務處提供紙張及電腦卡,請自行印卷。

(一)申請流程:
主授課教師彙整試卷後,請至本校首頁→「教職員」→「教師資訊系統」→「授課課程處理」 (如圖1號框)→「試卷印製申請功能」(如圖1號框) →「選擇考試課程」(如圖2號框)

(二)申請時程:
期中、期末考及畢業考-辦理時間:
1.依據本校行事曆所訂定之期中、期末考試日期。所有試題請於考試前1週,至教師資訊系統提出申請。
2.考試時間、地點以原上課時段及教室舉行考試為原則。

(四)注意事項:
1、申請時,出題原卷務必標示頁碼,並請將試題檔案上傳後,記下系統顯示之領卷編號(如圖4號框),即完成向教務處提出申;老師最遲請於考試前20分鐘取件。
2、考試結束,請任課教師當場直接收回試卷(或答案卡)評閱。
3、請務必配合於預定時程內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4、為節能減碳、響應環保、樽節資源,請以A4紙張印製為原則。請用12級字、固定行高16pt繕打。
5、出題格式、教室座位表word檔請至教務處教學組下載。
6、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學期考試作業準則或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7、若有任何問題請聯絡教務處教學組分機1125或1123。


相關附件: 教師印卷申請注意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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