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轉知】109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日期:2020-02-13 11:53:28

單位: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類別:校外公告

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 分享到line!


 來文機關: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2日臺教秘(五)字第1080163955號函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如說明。

三、補助期程: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09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9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前提出申請。


相關附件: 相關事項說明.pdf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