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日期:2019-09-10 19:20:32
單位: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類別:校園訊息
校外獎學金明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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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基隆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收件起啟時間 | 2019/9/10 |
收件截止時間 | 2019/9/30 |
申請資格 | 凡全家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包括補校及研究所學生)家境清寒符合下列各款之標準且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領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一、成績標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甲等(八十分以上)或依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二條第二款所定德行評量各目規定,可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 (三)體育總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四)各科成績必須在六十五分以上。二、家境清寒標準:經里辦公處證明家境清寒或列為低收入戶經區公所證明者。 |
名額 | 35 |
金額 | 5,000 |
須繳證件 | ●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清寒證明文件。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得其他獎學金證明書(如附件,由學校承辦單位蓋章證明)。 ●德行評量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由導師在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上加註並簽章證明)。 |
送件地點 | 立夫6樓學務處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
備註 | ●如文件為影本,每頁請蓋用「私章」並交由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
相關附件: 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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