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本校教職員校外兼課(職)調查-108學年度【第1學期】

日期:2019-09-03 16:04:15

單位:人力資源室

類別:校園訊息

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 分享到line!


一、依據本校「專任教師服務聘約」第七點規定:專任教師具有專業執照者不得在外執業(本校附設機構及建教合作機構除外)或出租供他人使用。但經學校同意者不在此限。專任教師兼職或兼課應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期滿續兼或兼職職務異動時,應重行申請。

二、「職員服務聘約」第十一條規定:職員未經報准不得兼任校外職務,校外兼課須事先報備,每週以四小時為限;「教職員服務守則」第九條規定:教職員除依規定,經本校同意外,不得在外兼職、兼課。

三、本校教職員兼職兼課,請遵守以上原則,須經校方同意,並請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四、為瞭解本校教職員108學年度第1學期校外兼職兼課情形,請各教職員據實填寫在外兼職兼課調查表,於108年10月31日前至【電子簽核系統】完成填報。

五、電子簽核系統操作步驟:【申請表單】→【人事服務】→【專任教職員在外兼職兼課調查表】→填寫完成後送簽。

六、若有任何問題,請洽人力資源室

  職員部份-分機:1052王憶萍小姐

  教師部份-分機:1051孫怡君小姐

 

 

人力資源室 敬啟


相關附件: 沒有附件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