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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

日期:2018-09-11 10:22:44

單位: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類別:校園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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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學金明細
獎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
報名起啟時間
2018/9/11
報名截止時間
2018/9/30
申請資格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撫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3.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名額
不限
金額
10000
須繳證件
一、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四)、(五)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二、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請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三、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需依程序評估)。
四、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
送件地點
立夫6樓學務處軍輔組
備註
一、申請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九月三十日止(大專組)。
二、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頒發時間:第一學期為每年十一月底,第二學期為每年五月中旬。
(二)頒發方式:一般助學金以受助學生名義開立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郵寄方式寄發。
三、附則:本辦法經董事會或董事會簽同意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相關附件: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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