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獎學金申請: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日期:2018-08-31 09:03:55

單位: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類別:校園訊息

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 分享到line!


 

校外獎學金明細
獎學金名稱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報名起啟時間
2018/9/1
報名截止時間
2018/9/30
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凡設籍桃園市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4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  
【申請資格】
(一)清寒學生獎助金:
1.成績: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
2.標準: (1)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者。 (2)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3)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4)家庭有重大變故,生活困難者。 (5)經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2)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及在職進修班學生。 (3)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4)研究生。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
1.成績: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2)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及在職進修班學生。 (3)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4)研究生。 生活津貼:家庭總收入案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桃園市每人每月消費支出80%者。*前項所稱全家人口範圍如下: (1)申請人。 (2)一等親等之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 (4)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名額
依申請比例給予
金額
10000
須繳證件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申請人若無郵局帳戶,得用監護人郵局帳戶影本)。 4.前一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章)。 5.領據。 6.區公所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未達中低、低收入戶者,需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切結書。 
【生活津貼】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 3.區公所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4.最近一年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 5.金融帳戶影本。
送件地點
立夫大樓6樓軍輔組
備註
◎本計畫所訂之各組補助名額,在經費額度內允以調整,並依審查會議決議擇優獎勵。

 


相關附件: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pdf |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申請表.pdf |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查核表.pdf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