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金
日期:2018-08-29 09:28:12
單位: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類別:校園訊息
校外獎學金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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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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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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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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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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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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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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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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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日間部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之日間部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研究所及博士班學生)。
(二)申請時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 分以上。
(三)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須附上證明): 1. 107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2. 107年曾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須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及第四條第一款之條件) 3. 103至106年度原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卻因申請人或申請人同具學生身份之兄弟姊妹為改善家庭經濟打工兼職,致遭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補助資格者。 4.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中,負主要生計責任者不負擔家計、失業、死亡、罹患重大傷病、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5.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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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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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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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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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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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繳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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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含影音甄選資料連結、500字內自傳。
(二)在學證明正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106 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須有校方成績證明章)。
(五)符合前述「申請資格」(三)之第1.2 項者,獎助學金申請者之家庭經濟/家庭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之影本(包括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及清寒家庭等對象)。
(六)符合前述「四、申請資格」(三)之第3.4.5 項者,可經由縣市政府、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之社工,或學校老師、輔導人員等專業人員之一推薦(請以紙本闡明弱勢原因,並須附上推薦人聯絡方式,姓名、職稱、電話及電郵均須提供)。
(七)相關證明:參與競賽或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證明、志願服務證明(於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性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自主發起公益社會、社區服務、人道關懷等服務工作)、學習生涯成長之見證關係人之相關證明(社福機構人員或師長推薦,並請附上推薦人關係與之電郵與電話雙聯絡方式,以供本會進行查證,倘若資料給予不全、錯誤或經查不實,將立即失去資格,不另行通知)。
(八)本會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九)內容授權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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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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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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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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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及表單請至該會粉絲專頁查詢:https://www.facebook.com/foxconnscholarship/
※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依上述順序排列,合併成單一PDF檔寄送至該會所提供之電子信箱:scholarship@foxconnfoundation.org
※為響應環保,【請勿郵寄紙本資料】至該會,收到亦不受理。
※影片資料錄製影音清晰的檔案即可,均轉為mp4格式。請拍攝三分鐘以內短片,影片主題:成就自己、利益他人,並將影音檔上傳至申請者個人之雲端空間,並於信件中提供下載連結(上傳前請務必確認可完整順利撥放及提供權限,若評審觀看影片中未能順利播放或開啟連結以致影響評比,將立即喪失資格),並請保留影片連結至108年2月28日結束為止。
※申請時間:【107年8月20日至107年10月30日】開放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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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辦法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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