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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通知】職員工加班辦法修正

日期:2017-11-21 11:53:50

單位:人力資源室

類別:校園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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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仁好!

 一、「本校職員工加班辦法」修正案,已於106年11月21日公布實施;本次修正重點係於辦法增列職員工加班應事前申請。

二、為配合上開法規修正,本校職員工自1061121日(含)以後之加班,請依下列步驟申請: 

步驟

說明

備註

(一)事前申請

加班開始之前,至Flower/申請表單/人事服務項下填寫「加班事前申請單」。

  1. 下班前申請,起始時間可接續下班時間計算。
  2. 下班後申請,起始時間為申請當時或之後。

(二)送主管簽核

加班申請時數經系統檢核無誤者,點選「送簽」,送單位主管簽核。

  1. 校職員工加班辦法第4條規定,加班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例假日得延長至多8小時,每人每月最多以20小時為限。
  2. 單位主管簽核時間不受限制,但需於步驟三進行前完成。

(三)申請換休或領加班費

每月21日前,至Flower/申請表單/人事服務項下點選「加班單」後,點選「載入加班申請資料」,再就已簽核同意之加班時數逐筆按「修改」選擇申請換休或領加班費後,按「送簽」至單位主管、人事、會計單位簽核。

  1. 未經單位主管同意之加班申請,不會被載入為可申請換休或領加班費之選項。
  2. 載入之加班申請資料,係指在事前申請時數範圍內之實際刷卡時數。

 三、另配合系統表單置換,加班單系統將於1061122日至1128日關閉;故11月週期之加班單,請於11月21日前提出申請,12月週期之加班單請於11月29日後再提出申請。

 四、修正條文可至人資室網頁/人事法規/出差勤請假項下(http://www.cmu.edu.tw/statute/statute_detail.php?sn=310)下載參閱

 五、如有疑義,請洽人力資源室賴小姐(分機:1057)。

 

人資室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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