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教育部公告【105下辦理就學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之查調結果█

日期:2017-03-23 16:42:11

單位:課外活動組

類別:校園訊息

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 分享到line!


 教育部公告【105下辦理就學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之查調結果

通知對象

105下辦理就學貸款學生

查核結果公告日期

教育部106年03月23日公告105下查核家庭年收入結果

查核類別提供學生個人查詢位址

學生資訊系統>申請資料查詢>【1052就學貸款財稅中心查調結果查詢】

切結書領取與繳交辦理期限

【106年03月24日】至【106年04月07日】截止

  台中校本部:立夫6樓課外活動組04-22053366分機1231徐小姐

  北港校分部:學務分組05-7833039分機1105吳小姐

  若因見實習,無法到校辦理,可電話聯繫,承辦人可以郵寄方式轉交切結書

查核結果學校處理方式

 (1)A類屬合格,學校不再通知學生

  【在學期間應付臺銀貸款利息,由政府補助全額】

 (2)學校通知B類學生

   學生攜帶【印章】到課外活動組【簽寫切結書

  【在學期間應付臺銀貸款利息,由政府與學生各負擔半額,學校查調同意或放棄】

 (3)學校通知C類學生

   學生攜帶【印章】到課外活動組【簽寫切結書】,【繳交相關資料

 【在學期間應付臺銀貸款利息,由學生負擔全額,且必須符合學生有另一兄弟姊妹,本學期就讀高中(職)或以上學校,學校查調資格,辦理核可確認或取消】

【列屬C類,下列二項狀況均需簽寫切結書】

第一項

◎C類》資格符合,並同意在學期間負擔銀行全額利息

1.學生需攜帶【印章】到課外活動組【簽寫切結書

2.需繳交另一兄弟姊妹【在學證明】(指學生證105下蓋章或學校在學證明)

3.需繳交【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學生與兄弟姊妹關係佐證)

第二項

◎C類》資格不符或放棄辦理

1.學生需攜帶【印章】到課外活動組【簽寫切結書

2.學校承辦人到台銀就貸系統,辦理註銷學生本學期(105下)就學貸款

3.學生到財務室查詢本學期應繳交學雜費金額與方式

詳細說明提供如附件


相關附件: 詳細說明.pdf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