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105下辦理就學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之查調結果█
日期:2017-03-23 16:42:11
單位:課外活動組
類別:校園訊息
教育部公告【105下辦理就學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之查調結果
通知對象
105下辦理就學貸款學生
查核結果公告日期
教育部106年03月23日公告105下查核家庭年收入結果
查核類別提供學生個人查詢位址
學生資訊系統>申請資料查詢>【1052就學貸款財稅中心查調結果查詢】
切結書領取與繳交辦理期限
【106年03月24日】至【106年04月07日】截止
台中校本部:立夫6樓課外活動組04-22053366分機1231徐小姐
北港校分部:學務分組05-7833039分機1105吳小姐
若因見實習,無法到校辦理,可電話聯繫,承辦人可以郵寄方式轉交切結書
查核結果學校處理方式
(1)A類屬合格,學校不再通知學生
【在學期間應付臺銀貸款利息,由政府補助全額】
(2)學校通知B類學生
學生攜帶【印章】到課外活動組【簽寫切結書】
【在學期間應付臺銀貸款利息,由政府與學生各負擔半額,學校查調同意或放棄】
(3)學校通知C類學生
學生攜帶【印章】到課外活動組【簽寫切結書】,【繳交相關資料】
【在學期間應付臺銀貸款利息,由學生負擔全額,且必須符合學生有另一兄弟姊妹,本學期就讀高中(職)或以上學校,學校查調資格,辦理核可確認或取消】
【列屬C類,下列二項狀況均需簽寫切結書】
第一項
◎C類》資格符合,並同意在學期間負擔銀行全額利息
1.學生需攜帶【印章】到課外活動組【簽寫切結書】
2.需繳交另一兄弟姊妹【在學證明】(指學生證105下蓋章或學校在學證明)
3.需繳交【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學生與兄弟姊妹關係佐證)
第二項
◎C類》資格不符或放棄辦理
1.學生需攜帶【印章】到課外活動組【簽寫切結書】
2.學校承辦人到台銀就貸系統,辦理註銷學生本學期(105下)就學貸款
3.學生到財務室查詢本學期應繳交學雜費金額與方式
詳細說明提供如附件
相關附件: 詳細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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