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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欲採通識人文藝術及中醫醫經醫史類升等之教師,115學年度上學期請於115年09月10日(四)中午12:00前提出申請。

日期:2026-08-28 12:46:25

單位:研究發展處行政組

類別:研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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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欲採通識人文藝術及中醫醫經醫史類升等之教師

115學年度上學期請於115年09月10日(四)中午12:00前提出申請。

一、依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研究部分最低標準」規定,申請者適用通識、人文、藝術及中醫醫經醫史類升等之資格,須先由研發處組成專家會議認定,同時審查教師所送之申請資格符合本標準之規範。

二、欲於115學年度採通識人文藝術及中醫醫經醫史類升等之教師,請備妥以下資料至電子公文系統以創簽方式提出。創簽流程設定:單位主管→院級主管→研發處。

(一)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附件1)

(二)通識、人文、藝術及中醫醫經醫史類教師升等自評表(附件2)

(三)代表著作及主論文等相關資料

三、收件日期:

115學年度上學期請於115年09月10日(四)中午12:00前提出申請。

115學年度下學期請於116年03月10日(三)中午12:00前提出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研發處行政組 周瑋琳 小姐,校內分機1502。


相關附件: 附件1-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odt | 附件2-通識類教師資格自評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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