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安室宣導】異丙醇若長期不當存放,宜慎防爆炸危害
日期:2026-04-09 11:40:22
單位:環安室
類別:校園訊息
一、依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1150034709號函宣導異丙醇(Isopropanol , 2-propanol ,IPA)不當存放之潛在危害。
二、請實驗室落實化學品及廢液管理預防措施,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三、近年國外已有數起商用異丙醇轉化為有機過氧化物爆炸物之案例,於清理或搬運過程中引發事故,國內亦曾發生相關工安意外並造成人員傷亡。
四、請將異丙醇存放於陰涼、通風且遠離火源之場所,避免高溫及陽光直射;留意庫存溶劑是否外觀混濁、產生白色沉澱汙染或異味等情形,落實定期檢測及廢棄物處理機制,以確保化學品儲存與作業安全。
五、實驗室如有不使用之化學品需廢棄,請聯繫環安室,分機1530。
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https://www.ilosh.gov.tw/90734/90811/136446/90775/198308/post)進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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