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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4年實習生實施計畫

日期:2025-03-13 13:56:30

單位:註冊課務組

類別:校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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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若有實習意願,請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前備齊相關資料送交教務處趙小姐(分機1127),逾時恕不受理,以利統一發文申請。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最新消息區。

二、實習期間,皆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和津貼)、不供宿、不保險。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需請提供自行投保意外險證明。未滿18歲學生,另需檢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家長(監護人)同意書」,以完成實習之確認作業。

三、獲錄取之同學,將由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輔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四、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如需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

 

※此實習非本校課程,不列計成績及學分。


相關附件: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4實習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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