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學期『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萬元』
日期:2024-12-11 09:10:35
單位:軍訓暨生活輔導組
類別:校園訊息
113-2學期『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萬元』
大學部寒轉新生:
請於新生註冊系統點選是否使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萬元,完成註冊後,2個工作天(遇假日順延)再至學校首頁下載繳費單。
大學部舊生: (繳費單於114/01/15提供於學校首頁列印)
1.113-1學期符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資格者,113-2學期視同比照,繳費單為扣減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2.113-1學期請領政府其他部會補助者(例如: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失業勞工子女補助等),113-2學期視同比照,繳費單為全額學雜費。
※減免對象為具本國籍之大學部學生(不含延修生)。
※若以其它境外/僑生管道入學,但有取得本國籍者,請主動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登錄身分證字號,並通知軍輔組更改繳費單。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各類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其他政府部會就學補助」(例如: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失業勞工子女補助等)」均為政府補助款,僅能擇一補助。且同一教育階段補助以一次為限,不得重複減免,若經教育部查核有重複申請者,須繳回原已補助金額。
若學生113-2學期補助身分有異動,最遲於114/02/10(一)前來電更改繳費單,(04)2205-3366#1231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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