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本校教師評估之作業期程修正
日期:2024-11-05 16:45:35
單位:人力資源室
類別:校園訊息
各位老師好!
一、本校教師評估辦法於113年11月5日以明人字第1130015937號函修正公布,修正重點為將評估資料之統計區間,由曆年(1-12月)修正為學年(8月-次年7月),查詢路徑:https://www.cmu.edu.tw/statute/statute_detail.php?sn=262。
二、依修正後規定,本(113)學年度之相關配合作業,說明如下:
(一)本(113)學年度之教師評估,資料統計區間為113.08.01-114.07.31。
(二)本(113)學年度結束後,經「教師MyData系統」完成所有教師之教學、服務、研究分數統計,再依程序送系(所)、院、校教評會審議。教師評估之審議結果為通過且晉級者,將追溯自114.08.01薪資晉級,並補發薪資差額。
(三)本(113)學年度評估資料統計區間修正後,111.01.02-111.08.01期間到職之教師需提前於113學年度受評;惟考量修正規定之公布時程已晚於資料統計之起始時程,爰經113.10.23校務會議同意,上開區間到職之教師,得延至114學年度(資料區間114學年度)辦理教師評估。適用此情形之教師,將由人資室個別通知。
(四)本校「教師MyData系統」內之「教師評估試算統計作業」之統計期間,刻由圖資中心配合辦理修正,修正完成將另行通知。
三、新進教師到職滿三年開始辦理評估之期程,因應本次條文修正將稍有異動,爰113-116學年度間需參加評估之新進教師,將由人資室個別通知實際參加評估之學年度,俾各教師預為準備。
四、校院互聘教師之評估,依附設醫院相關辦法辦理;但評估作業之辦理期程,依上述說明辦理。
五、若有疑問,請聯絡人力資源室王憶萍小姐(分機1056)。
人力資源室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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