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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3年實習生實施計畫、實習申請書及暑假實習生需求表

日期:2024-03-28 09:09:31

單位:註冊課務組

類別:校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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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同學有實習需求,請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0日(週五)前,自行備齊相關資料向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提出申請。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最新消息區;獲錄取之同學,將由督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二、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請欲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實習證明繳費方式」欄勾選繳費方式。

三、檢附實施計畫、實習申請書及暑假實習生需求表如附件。

※此實習非本校課程,不列計學分及成績。


相關附件: 實習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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