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轉知】「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4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2521A號令修正發布

日期:2023-09-01 16:09:06

單位:人力資源室

類別:校外公告

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 分享到line!


一、依教育部112年8月30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2521D號函辦理。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電話:02-77366748)


相關附件: 教育部令.pdf | 修正條文.pdf | 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