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環安室】實驗室安全衛生宣導

日期:2023-05-26 13:41:33

單位:環安室

類別:校園訊息

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 分享到line!


  1. 實驗室如有新進教職員工生,應接受學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未通過學校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考核者,不得進入實驗室操作實驗。如新進人員到職尚未參加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可依”中國醫藥大學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管理要點”由實驗場所負責人或其授權資深人員,依照(附表一)檢核表逐項告知危害及應遵守之相關安全規範。待環安室開課時,仍需接受環安室舉辦學校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 處理或使用酸鹼液、揮發性氣體、氧化劑和有機溶劑均應在有抽氣設備之環境(如抽風櫥或抽氣罩)下進行,實驗進行中不得擅自離開,若須離開現場則需暫停實驗且加註標示或請他人代為照料方可離開。
  3. 進入化學實驗室盡量穿著長袖、長褲及避免腳趾外露之鞋子,不可穿著短褲、裙子、 拖鞋進入,並配戴防護手套、口罩、護目鏡。
  4. 操作化學實驗應先了解附近環境及緊急逃生路線,並熟知緊急沖淋系統、滅火器、 急救箱及緊急應變櫃等安全器材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5. 緊急事故發生時,須依《實驗場所事故應變通報聯絡圖》進行通報:
    (1)確認事故發生狀況(時間、地點、程度、人員受傷程度),並評估是否能自行處理。

     (2) 若無法自行處理,應按實驗室逃生路線逃離至安全處。

     (3) 於逃離過程中或抵達安全處後,緊急通報實驗室負責人、校安人員、環安室。

 


相關附件: 實驗室人員安全教育檢核表.pdf | 實驗室災害事故通報流程圖.pdf | 緊急沖淋系統示意圖.pdf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