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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轉知「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修正

日期:2023-02-09 08:28:10

單位:人力資源室

類別:校園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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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轉知「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業經本部於112年1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5106A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部112年1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5106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亦同時置於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重要業務專區項目下之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最新消息,請自行下載參考。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雅莉專員(電話:02-7736-6222)。
 四、請各大專校院及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協助轉達所屬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知悉。

 


相關附件: 教育部令.pdf |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八點修正規定.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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