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教師評估】教授及副教授申請111年度永久免評、5年免評及年度免評者,請於111年12月30日(五)前提出申請

日期:2022-11-10 15:24:40

單位:人力資源室

類別:校園訊息

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 分享到line!


各位老師好:

一、本校教師評估辦法於111年10月26日以明人字第1110013957號函公布修正後,凡永久免評、5年免評及年度免評,均需由當事人自行提出申請,未主動提出申請之教師應依規定參與評估。

二、免評類型如下:
(一)永久免評:獲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曾獲頒教育部學術獎、國家講座、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二次,或年滿62歲(於111.12.31前屆滿)者。
(二)5年免評:1.曾擔任國內外著名大學講座教授經本校認可;2.最近10年內,曾獲頒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一次,或獲國科會及國衛院研究計畫補助合計十六次以上;3.曾獲其他教學、研究、服務等獎項,成果具體卓著者。
(三)年度免評:111年度因帶職帶薪、留職停薪、生產、育嬰或遭重大變故者,得檢具證明,簽經校方核准後延後辦理評估。

三、有意提出申請者,請於111年12月30日(五)前,檢附證明文件至電子公文系統以「創簽」方式提出。「創簽」流程設定:單位主管→人資室→校長室,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或以研究計畫補助次數申請免評者,先加會研發處再送人資室。


人資室敬啟


相關附件: 沒有附件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