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轉知】教育部轉衛生福利部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修正

日期:2021-10-22 15:55:22

單位:人力資源室

類別:校園訊息

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 分享到line!


 

主   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本(110)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1738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   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0月19日衛授疾字第1100101741號函(附件)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指定處所居家隔離者為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修正條文第2條)
  (二)配合指定處所居家隔離措施實施時程,明文第2條修正規定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9條)

 


相關附件: 衛生福利部公文.pdf | 修正條文.pdf | 修正說明.pdf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