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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發布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一、第十三條,業經該部110年10月4日以衛部醫字第1101663903號令修正發布

日期:2021-10-08 17:46:54

單位:醫學系辦公室

類別:研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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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發布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一、第十三條,業經該部110年10月4日以衛部醫字第1101663903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4日衛部醫字第1101663903C號函辦理。
二、旨揭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等資料,請逕自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首頁>公告訊息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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