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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110學年度教師升等主論文Impact Factor≧10.0折抵篇數標準

日期:2021-10-07 16:14:22

單位:研究發展處行政組

類別:研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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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研究部分最低標準」第五點規定:若申請者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之正式期刊論文(original article or full article)其Impact Factor≧10.0,折抵篇數以當年度公告為準。於該學門所有期刊前5%,1篇可折抵主論文2篇;於該學門所有期刊前1%或第一名期刊,1篇可折抵主論文3篇。論文之Impact Factor與學門排名以申請升等當年資料為準。

二、主論文篇數折抵原則:當年度Journal Citation Reports™ (JCR)公告之Impact Factor≧10.0期刊總數低於200刊,1篇可折抵主論文5篇、介於201-300刊,1篇可折抵主論文4篇、介於301-400刊,1篇可折抵主論文3篇、介於401-500刊,1篇可折抵主論文2篇。

三、110學年度教師升等主論文篇數折抵標準如下: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分發表於10.0≦Impact Factor<14.0之正式期刊論文,1篇可折抵主論文2篇。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Impact Factor≧14.0之正式期刊論文,1篇可折抵主論文5篇。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研發處行政組 (分機:1501黃小姐、1502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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