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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告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日期:2021-09-16 08:30:25

單位:健康中心

類別:校園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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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9月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11號公告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
      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   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9月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11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
 二、為使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符合現行規範,爰修正
   旨案公告規定。
 三、本次公告通案性原則維持不變,惟配合交通部放寬旅行業相關管制作為,修正國內旅行團組團人數上限及遊覽車
   須採間隔座之限制。

 


相關附件: 公告1.pdf | 公告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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